北京市第六幼儿园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4/2 17:48:00 访问次数:631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第六幼儿园成立于1954年10月,位于西城区旧鼓楼大街大石桥胡同,是市级示范幼儿园。幼儿园拥有两座教学楼,三个大型幼儿户外活动场所。全园共设15个教学班,招收3岁-6岁幼儿入托接受学前教育。
  多年来,幼儿园一直秉承着陈鹤琴先生“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通过以《“会玩”育人体系的构建》实现幼儿园办园思想和办园目标。在尊重幼儿天性的过程中,在尊重幼儿天性的过程中,以激发爱玩的天性,培育好玩的品质,成就会玩的儿童为育人理念,最终实现促进每名幼儿都成为:健康活泼、会玩乐思、文明友爱、自理自立的主动学习者,做生活的小主人的育人目标。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单位事业编制79人,实际在册教职工75人,离休1人,退休62人。学生408人,其中:职高0人,高中0人,初中0人,小学0人,特殊教育0人,学前教育408人。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788.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2813.56万元减少24.71万元,降低0.8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减少以及生均定额经费的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788.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2813.56万元减少24.71万元,降低0.88%。2022年支出预算2788.8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2813.56万元减少24.71万元,降低0.88%。
  三、主要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8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77.83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2698.70万元减少20.8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减少以及生均定额经费的减少;项目支出预算111.03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114.86万元减少3.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的技防、新增幼儿储物柜、更新厨房设备、多功能厅隔音改造、资助经费项目共计52.31万元,较去年年初预算安排的教学活动费、技防、新增家具、广播系统改造项目共计56.14万元减少3.83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本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北京市第六幼儿园的公用经费预算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基础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公务用车数量为0辆,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包括: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机构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教委所属各单位为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教委所属各单位为事业单位)。
  (四)绩效目标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2022年预算填报项目申报表的项目8项,占总项目数额的100%以上,100万元以上项目共计0个,涉及金额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83.70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2022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台,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六、名称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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